近日 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质疑 龙华区某校校车按每人每学期2680元进行收费 存在收费偏高的问题 其按照3公里接送行程比较 校车、出租车、公共交通三者收费 校车单人单天收费30元 比出租车收费贵 约为公共交通的四倍 对此,有关部门作出回应 一起来关注 图源:深圳交警 ··· 网友反映校车收费过高 教育局回应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深圳市龙华区某校校车每学期收费标准为2680元/人,早晚接送两趟。按90天上学天数计算,学生若选择乘坐校车上下学,每天须承担30元交通成本。 “接送距离几乎是在学校周边2至3公里。按深圳市出租车收费标准,3公里是12.7元(早晚两趟即为25.4元)。假如公共交通上下学,按中间需要倒一次车计算,一天的花费也就只是8元。校车一天的收费差不多4天。” 该网友按照3公里接送行程比较,校车单人单天收费30元,比出租车收费贵,约为公共交通的四倍,其质疑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对此,龙华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回应表示,该校已召开校车费用专题协调会,并邀请一年级新生家长代表、校车公司代表参会。会议现场专题讨论和研究校车收费相关事宜并基本达成共识,目前事件已初步得到处理。后续学校将持续做好家校沟通工作,确保事件圆满解决,争取家长放心、满意。 这已不是网友们第一次咨询龙华区校车收费问题。此前,有网友在龙华政府在线留言板指出,另一家龙华区学校校车运营服务企业无论接送远近,均按每学期每名学生2500元的标准进行“一刀切”,并且不可自主选择单双程乘坐趟次,这样收费欠妥。 对此,龙华区教育局表示,校车运营企业根据运营成本进行投标报价,最终由学校、家委公开招投标评审小组与运营企业协商确定乘坐费用,属于市场行为,最终校车费用是由学校家委和家长代表协商确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校车费用与校车早晚各运行趟次存在较大的关系。 观察 深圳校车暂未有统一收费标准 校车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吗?2014年,教育部在回答“校车接送小学生的收费标准”相关问题时,答复:中国目前在校车管理方面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12年4月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校车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国家对于接送小学生的校车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0〕1619号文件,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奥一新闻检索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现,校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在2024年版《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内。 奥一新闻注意到,依据2017年4月起施行的深圳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向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并收取乘车费的,应当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有关规定执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线路性质执行相应价格规定。 综上可见,深圳校车暂未有统一收费标准。 看完推文后 你有什么想说的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奥一新闻综合自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南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林紫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