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梳理总结2024年以来发展改革工作的新进展新成绩,研究部署2025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作工作报告,委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即将顺利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有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政策研究和经济分析,谋划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出台实施,扎实推动“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二是抓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扎实编制重点领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抓好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各方面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积极支持鼓励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四是抓好改革和创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举措,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力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五是抓好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推动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取得新进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提升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5年经济工作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发展改革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更加注重依靠改革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更加注重做强国内大循环,更加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不折不扣做好明年发展改革重点工作,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向上、结构不断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一是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实施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做好经济宣传和预期引导。二是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快推动“两重”建设,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建设资金,推动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持续推动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加力做好“两新”工作,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消费扩量提质增效。三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改革攻坚。突出抓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四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五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大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抓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城市安全韧性水平。七是统筹区域战略深化实施和区域联动融合发展。不折不扣抓好重大战略贯彻落实,推动区域间联动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以工代赈。八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力提升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力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九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是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力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102项重大工程圆满完成。持续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加强民生保障,更大力度稳定就业,着力促进居民增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继续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守住兜牢社会民生底线。   会议强调,要做好岁末年初重点工作,抓好秋冬种生产,抓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和蔬菜储备工作,加强迎峰度冬煤电油气运保障,组织协调做好春运工作。   会议要求,发展改革系统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动作为、提高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发展改革队伍,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厅、司、局、室负责同志,驻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委属单位负责同志,宏观院相关研究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驻外经济参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企业及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