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供应链集成服务商浙商中拓(000906.SZ)低开低走,跌停收盘,报5.03元/股,总市值35.64亿元。   消息面上,8月30日晚间,浙商中拓发布《关于重大诉讼及共同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作为原告的浙商中拓披露了一则涉及21.6亿元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还显示,兴化法院于8月28日裁定受理对上述重大诉讼案件中的共同债务人之一江苏众拓的破产清算申请。据介绍,浙商中拓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众拓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债权合计约5亿元(已包含在前述重大诉讼涉案金额21.6亿元中)。   对于上述案件产生的影响,浙商中拓表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对此,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浙商中拓,相关人士表示,诉讼是公司主动行为,这是出于管辖权的考量,选择在杭州提起诉讼,以便管辖权留在杭州,对公司更有利。   问及公司为何未效仿象屿集团收购厦门象屿(600057.SH)债权持有的处理方式,该人士表示,一是公司的金额相对较小,二是公司对解决此事比较有信心。谈及如何收回债务时,上述人士称,若一切顺利,重整方案或在今年达成。公司优先考虑收回现金,债转股可能作为最后一步考虑。   来看诉讼金额的构成。近日,浙商中拓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响水龙拓、溧阳宝润、溧阳德龙、溧阳龙跃、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中院,杭州中院已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立案,共两起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分别为案件一16.3亿元、案件二5.3亿元,合计21.6亿元。   江苏德龙及关联公司(以下统称“江苏德龙系”)作为共同甲方,与浙商中拓及关联公司作为乙方,戴国芳、戴笠、黄荷琴作为丙方(担保人)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有关的一系列补充协议。   其中,案件一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响水龙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六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响水龙拓累计支付货款15.2亿元。目前响水龙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解除合同,要求响水龙拓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二系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江苏众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二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江苏众拓累计支付货款5亿元。目前江苏众拓未交货。浙商中拓诉请共同债务人溧阳宝润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浙商中拓最后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德龙系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全部债权总金额合计约26亿元(包含8月9日公告披露的债权金额4.1亿元),上述债权金额应以有关法院裁判确认的金额为准。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