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孙秀峰(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行长助理)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发表评论
2024-11-26 06:23:23回复
2024-11-26 00:32:40回复
2024-11-25 18:46:20回复
2024-11-25 22:30:56回复
2024-11-26 05:34:57回复
2024-11-25 22:35:04回复
2024-11-25 22:42:10回复
2024-11-26 06:08:03回复
2024-11-26 00:34:14回复
2024-11-25 22:39:18回复
2024-11-25 18:49:29回复
2024-11-25 20:27:30回复
2024-11-26 06:14:46回复
2024-11-26 03:42: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