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9月6日晚,广东联泰环保(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联泰环保,证券代码:60379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据处罚决定,联泰环保等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经查明,联泰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联泰环保的关联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时任联泰环保副董事长黄婉茹是联泰环保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为联泰环保案涉期间的关联人。   二、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累计发生额 11.18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04%;2023 年 1 月累计发生额 3.7 亿元,占联泰环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6%。联泰环保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前述 11.18 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截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前述 3.7 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   三、联泰环保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联泰环保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4.68 亿元,占联泰环保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 15.70%;联泰环保在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8.3 亿元,遗漏披露2.88 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0%。联泰环保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四、联泰环保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 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 年 6 月 20 日,联泰环保在回复公告中称,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合计 8.3 亿元,截止回复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形。该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综合决定:对联泰环保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8月27日到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联泰环保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联泰环保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8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