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教师节不是收礼节。9月11日,安徽合肥一则关于教师节送礼的举报视频在网络上迅速发酵,视频中一位家长通过电话巧妙布局,将包含五粮液及高档化妆品的礼品“送达”至教师所在小区门口的水果店,并留下温馨提醒请其“自取”。通话中,家长与老师你来我往的客套话语,老师直呼“你这么客气,我都不好意思了”。合肥市教育局表示已知悉此事并正全力核查,教育局的领导称:这个肯定要拒绝啊。古时候学生有没有向老师送礼的?有。古代学生与教师初见面时,必先奉赠礼物,表示敬意,被称为“束脩”。但要记住,古时候的老师和现在的老师不同,那时的老师国家不发工资,老师养家糊口就是靠学生家长提供的,“束脩”是很正当的、正大光明的。现如今老师由国家财政发工资,民办学校老师由单位发工资,老师和学生之间不存在直接经济关系,学生家长只需要依法纳税即可,家长无需纳税后还得向老师孝敬。老师不依靠学生生活,学生也没义务再向老师进贡“束脩”。教育部2014年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教师收礼规定》),其明确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注意是“严禁以任何方式”,这里没有模糊地带,没有弹性空间,没有“通融通融”的操作余地。《教师收礼规定》称:“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徽合肥的这一起教师收礼物只要做实了,那是必须处理的,要处理就得严肃处理。或许有网民说了,这是“做局”的,也要处理?问这个问题的网民我建议听听那个视频,听听那个教师开心、兴奋、激动的声音吧。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若是一个正派的老师,这个“局”是做不起来的。只要收的,就谈不上是做局,这就是愿者上钩。我们看一个教师收礼的案例:“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教师曹某某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曹某某先后收受学生家长海鲜、茶叶、水果等物品及现金1000元。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曹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再看一个老师收礼的案例:“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育才小学教师徐某某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至2022年期间,徐某某多次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记过处分,三年内不涨工资、不晋级、不评优,停职至2023年8月31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停职期满后调离学校。对所在学校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校长警告处分。”可见,教师收学生礼物,只要发现,那是肯定要处理的。如果没处理,那就是没发现。互联网是挖掘和发现不正之风的最广阔舞台。合肥的这起做局送礼的真相目前还未公布,真实情况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做局者肯定是不堪重负、伤透了心才做出如此下策,为众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 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从这个角度说我们要对做局者给以一定的同情。最后笔者做一个友情提醒,此事也不能排除是“霉体”恶搞,如今网媒生态堪忧,一些人为了流量全然不顾吃相的,兴许是人为了流量炮制出送礼视频也未可知,这个也得注意+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