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趋利性异地执法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俗称“远洋捕捞”。近年来,“远洋捕捞”频发的背景,是地方政府负债加剧和收入减少导致的财政紧张。在发放工资和偿还债务的双重压力下,执法机关针对有支付能力的发达地区企业展开异地执法,通过处罚进行创收。据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全国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7%,其中10月非税收入同比增长39.6%,11月增幅更高达40.4%。如果任由趋利性执法肆意扩张,不仅是对法治,对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是毁灭性的打击。 12月16日,在国务院专题学习会上,李强总理明确指出:明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这种执法行为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影响企业家信心,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员工失业。例如,据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今年4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该报告中提到的“壹健康”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实现24.23亿元收入,2023年6月底提交申请赴港上市,2023年10月,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公安局以该集团企业涉嫌诈骗为由,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进行“远洋捕捞”。原本公司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但两地办案人员先后冻结该集团子公司相关账户64个、冻结资金7.58亿元,传唤261人,刑拘带回河南省的就有38人。此案发生后,“壹健康”被迫撤回赴港上市的申请,并因资金问题导致工厂停工、生产停摆、经营难以为继、员工工资难以发放,集团业务陷于瘫痪,至今未能恢复正常的生产和运营。 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这种现象也波及北京、浙江等地的民营科技企业。这种违法执法不仅伤害法治尊严,还可能摧毁很多人的法治信仰,导致一些企业家在“寒蝉效应”刺激下无法安心经营,只想着如何尽快“跑路”。 好在中央层面已经采取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规范涉企执法,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将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释放出坚决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强调,要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这表明政府正采取行动,通过法治手段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远洋捕捞”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异地执法权限:法院应依法审查冻结措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应发布指导性司法政策文件,对不严格执行要求的法院负责人进行追责。 2、将罚没收入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切断地方财政与办案机关之间的利益牵连,避免地方因财政压力而进行趋利性执法。 3、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地方政府应排查梳理本地民营企业跨省案件,及时进行“打捞”和挽救,依法处理超权限查冻扣财产的涉企案件。 4、完善外部监督和救济渠道:通过典型案例加强普法,理顺异地管辖权,对趋利性执法严厉追责。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国家层面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纠正并曝光侵害民营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的典型案例,严肃问责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打击“远洋捕捞”行为并不等于袒护不法行为,而是维护法治公正、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涉事企业触犯法律仍需承担法律代价,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总之,只有坚决打击“远洋捕捞”行为,才能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才能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造一个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才能让他们增强信心、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为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最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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