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12月29日,维康药业(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于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0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先生立案。 目前维康药业遭证监会立案的原因尚不明确,维康药业近期并未曝光存在信披违规的新闻。不过此前在2024年5月27日,维康药业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2024年4月19日,维康药业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18年至2023年9月,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时点早于客户签收时间,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021年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未按照业务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2017年至2023年9月,公司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有关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维康药业实现营业收入3.71亿元,同比下降14.16%;实现归母净利润4409.75万元,同比下降36.4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386.10万元,同比下降36.09%;实现归母净利润2990.54万元,同比增长532.2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维康药业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4年12月29日之前每期买入维康药业,且在2024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维康药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维康药业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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