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12月8日晚间,湘财股份回复监管工作函称,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不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为相关违法行为提供协助等违规情况。   湘财股份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称,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签署的代销协议并未涉及具体的财务顾问服务,且在相关刑事案件调查中,未对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刑事措施。   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罗静等人的合同诈骗,也未认定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与广东中诚和罗静有串通合谋欺诈行为。   公告显示,湘财股份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监管工作函,函件中提到,媒体报道称湘财股份子公司湘财证券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知晓融资方资金链紧张,依然协助借新还旧,并涉及相关合同诈骗案件。   湘财股份表示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自查。回复中指出,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签署的代销协议并未涉及具体的财务顾问服务,且在相关刑事案件调查中,未对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刑事措施。湘财证券确认不存在与相关方签署阴阳合同或协助违法行为的情况。   此外,湘财股份表示已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未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的信息披露也不需补充或更正。   对于媒体报道所涉相关聊天记录事项的具体情况,湘财证券表示,在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该公司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湘财证券云南信托金融产品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经与云南信托商定,代销费用的一部分通过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与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及附属协议《财务顾问费》。   湘财股份在公告中指出,《财务顾问框架协议》仅是框架性约定,并未约定为涉案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具体事项、缺乏实质履行内容,湘财证券也未提供过财务顾问服务。   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纠纷的最新进展,将曾经备受关注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重新拉回大众视野。   官司始于2023年9月,湘财证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共计10起案件,涉案金额约为16.78亿元。原告为云南信托,起诉湘财证券因为承兴系诈骗案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湘财证券作为代销机构可能承担的责任。   云南信托发行的云涌产品信托产品与湘财证券旗下的资管产品均涉及承兴系控股的300亿诈骗案,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   根据湘财证券及其母公司湘财股份此前公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两起民事案件中,湘财证券需对罗静旗下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云南国际信托约3.4亿元的支付义务承担约56%的补充责任。   据了解,在诉讼事项过程中,湘财证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湘财股份此前公告显示,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湘财证券将依法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具有不确定性,最终结果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