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郎酒与夜郎古酒商标纷争:夜郎古酒被索赔近2亿   郎酒向夜郎古酒索赔1.96亿元 近年来多次与其他白酒品牌产生争端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 近日,白酒行业内一场备受瞩目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引发广泛关注。郎酒股份旗下的四川省古蔺郎酒有限公司(下称“郎酒”)及关联公司,诉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夜郎古酒业”)、贵州夜郎古酒庄有限公司(下称“夜郎古酒庄”)等关联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日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夜郎古酒业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同时要求被告在三十天内变更企业名称。   11月11日,夜郎古酒业发布了声明,表示将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指出,“夜郎古”源于夜郎文化,郎酒起源于泸州市二郎镇,双方品牌内涵差异显著,且已共存20多年。   对此郎酒工作人员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双方争议存在;法院判决客观公正,郎酒尊重法院裁决;双方沟通渠道畅通;对夜郎古公司的声明表示理解。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郎酒与夜郎古酒第一次对薄公堂了。2023 年以来,郎酒和夜郎古酒在成都、重庆多个法院有多起诉讼。如在成都高新区法院的案件号为 (2023)川0191民初24455号案件中,2023年11月,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起诉了夜郎古酒业、四川盛达鸿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 “夜郎庄园・壹品醇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并要求夜郎古酒业赔偿共计20万元、盛达鸿运赔偿1万元。在成都中院的案件号为 (2023)川01民初956号案件中,2023年9月,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起诉了夜郎古酒业、成都市酒思源商贸有限公司、高新区蓉酒荟酒水经营部,要求被告停止生产并停止销售“夜郎庄园・酱香珍藏”“夜郎庄园・壹品酱韵”“夜郎庄园・壹品酱香”“夜郎庄园・轻奢酱香”“夜郎庄园・御酿酱酒”五款产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这五款产品,并要求夜郎古酒业赔偿80万元同时登报声明、其他被告赔偿10万元。   除了与夜郎古酒的品牌争端外,郎酒近年来多次与其他白酒企业发生品牌争端。此前,郎酒曾因 “中国两大酱香白酒之一”的广告语引发争议。这一宣传被业内人士认为有捆绑赤水河上下游、擦边球的嫌疑。此外,郎酒与泸州老窖也曾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过矛盾。2017年,郎酒推出郎牌特曲并宣称“来自四川,浓香正宗”,这一宣传被业内人士认为有与泸州老窖竞争“浓香代言人”的嫌疑。   中国酒业独立评论人肖竹青对记者表示,郎酒与夜郎古酒业之间的纷争表明,中国酒业已经进入存量竞争和缩量竞争时代,未来会有更多在渠道、终端、消费场景方面的争夺,争夺消费者人心的战斗会持续。(记者 胡可璐 冯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