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轨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置业”)为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79398.33万元,具有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因下属企业经营发展需要,轨道置业子公司南通天扬置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录用后能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南通轨道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至2024年12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四、报名步骤及要求 (一)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antong.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等途径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报名表格应填尽填。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6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1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对于专业性较强、资质要求较高的紧缺型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轨道置业党组织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一)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设定分值100分,得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取适岗评价得分前3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 (二)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等素质进行综合考察,设定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得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所有成绩计分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 (一)体检。成绩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三)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轨道置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轨道置业决定是否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3-69900299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的体检费及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三)本《公告》由南通轨道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及时间: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3-83558046 薪酬待遇及职业发展咨询电话:0513-890188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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