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20万元。   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吴某建(时任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刘某靖(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二人分别被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南银罚决字〔2024〕5号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罚款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5日-2027年12月24日   2 吴某建(时任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 南银罚决字〔2024〕6号 对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4日   3 刘某靖(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南银罚决字〔2024〕7号 对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5日-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