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竞标者落选天经地义,但患者用药选择权也应该得到保障。目前的一个现实困境是,集采落选的药品难以进入医院,患者很难有选择。作者:梁嘉琳封图:视觉中国一位父亲发文讲述了一则就医故事:他的孩子因支原体肺炎在浙江某医院就诊,在对症治疗的药物中,该医院只能给患儿使用一款国产阿奇霉素,而非进口的原研药。孩子打了两天点滴后仍高烧不退,直到转去另一家医院,换成注射进口原研药——辉瑞的希舒美后才退烧。这位父亲问:为什么以前能用的进口药消失了?先要厘清的是,单凭家长主观描述的个案,不能轻易评判国产仿制药的副作用一定比原研药大,也不能断言国产仿制药就没效果。临床上有“好运医生医病尾”之说。疾病本身是有病程的,药物使用之后也需要一定时间起效。第三天换成进口药后退烧,难以排除之前国产仿制药“铺垫”下来的药效。但是,这位患儿家长提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像希舒美这样的进口原研药在医院确实不容易开到了。国家医保局的初衷是为了帮患者省钱。2021年,国家医保局指导国家药品联采办实施第五批全国药品带量集采,辉瑞的进口原研药因报价过高而落选。高价竞标者落选天经地义,但患者用药选择权也应该得到保障。目前的一个现实困境是,集采落选的药品难以进入医院,患者很难有选择。实际上,国家医保局从来就没有说医院不能采购集采落选药品。但是,为平衡集采中选品种的使用数量,国家医保局设置了几个前提条件:一是在一年周期内,参与集采的医院必须先完成集采中选品种的用量(由医院自主申报用量),然后才能用集采落选品种。通常而言,集采落选品种可分得不超过30%的空间。否则,集中带量采购的“量”就失去了意义。在这一政策下,有的医院为完成医保考核指标,干脆“一刀切”地只采购集采中选药品,完全不采购落选药品。二是集采落选品种并非不需要降价,有的地方要求,在一个招采周期内(比如2年或3年),集采落选品种必须将价格降至趋近于中选品种(比如:中选药品最高价的1.5倍或进口药在全球市场的中位价),否则会因为触碰价格“红线”被撤网。有时药企出于商业考虑,也会主动撤网。辉瑞的另一款通用名也为希舒美的阿奇霉素干混悬剂,就因为价格问题而撤网。这意味着,医院不再能从各省搭建的医药采购平台上购买到这款药物。另外,医保部门一些初衷良好的政策,在实践中也会造成医院行为的扭曲,让一些原研药即便进了医院,也不一定能到患者手中。比如,为了防止医药企业串谋医院、医生实施“钻空子”的行为,医保局将集采执行考核,同集采节约医保资金后返还给医院的资金拨付挂钩,这对医院是“真金白银”的吸引力。有的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结余留用资金而搞“土政策”,要求医生使用任何进口原研药都要先层层审批,这为医生使用药物筑造了人为的壁垒。一些患者不得不到院外药店全额自费购药,而这些药本来是在医保目录范围之内,可以经由医保报销的。结果是,患者不仅没有享受到集采的降价红利,反而因全价购药而增加了负担。这完全违背了国家实施集采政策的初衷。客观地说,医保部门的监管规则越来越严,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医院、药企和医保部门之间“猫鼠游戏”所致。这是许多公共政策都面临的两难: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但无论如何,医保部门和医院采取任何政策和行为,都要遵循患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医保部门对社会舆论反应强烈的集采落选原研药用药受限的情况要组织复盘,看看现行规则有没有滞后甚至违背医疗规律、不能满足患者需求的地方,对这些不完善的规则要第一时间优化。医院也不能把医保局集采的用量压力转嫁给患者,更不能借此牟利。比如,有的医院知道部分患者对原研药的药效更认可,或者单纯就是有品牌依赖心理,为了吸引更多患者住院,获得更多的医院收入,规定只有住院患者才能用上原研药,门诊患者则被剥夺了这种选择权——这不仅违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医学伦理,还违反了卫健委根据疾病指征区分门诊、住院的临床诊疗规范。(作者系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