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近日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检查监督规定”四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警告并罚款4320000元。   王某明(时任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对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5000元。   徐某(时任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瑞银信支付技术有限公司“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