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京晚报】; 12月1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发布关于认领无主物品的公告。 公告称,近日,该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涉案黄金1.032千克(碎金),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黄金的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执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于公告期内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公告期满。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该局将依照规定将相关财物作为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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