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宏达矿业(600532,未来股份)凯撒旅业(维权)(00079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均还在持续推进,案件都在诉讼时效内,投资者如果因证监会处罚所认定的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目前还具备索赔资格。(许峰律师专栏) 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宏达矿业投资者索赔案多次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12月29日,未来股份发布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未来股份违法违规事实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 二、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将前述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所涉资金变动情况在案涉期间披露的财务报表如实入账反映,导致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12月1日到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宏达矿业(未来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宏达矿业维权入口) 除了宏达矿业投资者索赔案,凯撒旅业(000796)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2024年9月28日,凯撒旅业公告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凯撒同盛违法事实如下: 涉案期间,凯撒世嘉旅游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世嘉”)为凯撒同盛控股股东;北京贝佳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构成凯撒同盛的关联方。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查,2020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22.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81%。2021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11.7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4.72%。2022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2,918.4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85.68%。根据规定,凯撒同盛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经查,2020年1月至6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1,801.7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47.38%。2020年1月至12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98,717.2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153.71%。2021年1月至6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43,778.4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127.77%。2021年1月至12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8,811.7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534.79%。2022年1月至6月,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1,325.6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220.40%。 根据规定,凯撒同盛应当充分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但未按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3、“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0年8月28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凯撒旅业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凯撒旅业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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