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六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警告并罚款24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二、核保管理不严格;   三、承保操作管控不规范;   四、承保操作管控不规范;   五、履行说明义务记录不规范;   六、未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及频次。   刘丽(时任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团体客户经营管理中心综合市场部总经理)、王鑫(时任太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三农中心综合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二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均被监管警告,并分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