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消息,近日,宁波证监局对仲先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仲先艳担任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期间,配偶李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具体来看,李霞于2024年9月18日买入10000股、交易金额15300元,2024年9月27日卖出10000股、交易金额17000元。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宁波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上述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决定对仲先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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