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期货日报   日前,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京博石化)与下游塑料加工企业河南诺辰塑业有限公司(下称诺辰塑业)签订了一笔聚丙烯购销合同,与以往不同的是,该笔合同的价格采用了大商所聚丙烯期货合约月均结算价作为基准。这是国内化工企业首次将该价格用于现货贸易定价,是产业界利用期货市场实现稳健经营的一次探索创新。   该笔交易中,京博石化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向诺辰塑业交付3600吨聚丙烯现货,诺辰塑业可于12月中任意一天完成提货,并在合同到期后5天内,按照大商所聚丙烯期货2501合约12月的月均结算价加上升贴水,完成实际货款的最终结算。   位于山东的京博石化是一家大型民营石化企业,业务主要涉及高效能燃料、高端化学品、高性能材料三大板块,其中聚丙烯年产能为60万吨。京博石化期货中心总经理刘勇告诉期货日报记者,近年来受原料价格波动、产能大幅扩增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的影响,化工品价格波动较大,产业链上下游普遍希望能够稳定生产和盈利。在此背景下,除传统的一口价贸易外,公司还依托期货市场提供了多种贸易方式选择,以更好满足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他表示,目前京博石化正尝试以更平滑的方式核算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成本和利润,同时部分下游加工、出口企业等客户也希望能获得更加平稳的采购价格。此次在与诺辰塑业的商务交流中,双方都认为期货价格更加公开透明,因此商定尝试将聚丙烯期货合约月均结算价用于交易定价和结算。这一方式既贴合了贸易双方诉求,也为促进行业生态良性发展提供了启发。   诺辰塑业董事长孙付伟表示,这几年塑料采购价格波动大,但塑料制成品价格调整难、调整慢,原料采购价格的上涨较难传导至消费环节。诺辰塑业作为一家从事塑料加工与销售的小型企业,采购成本的波动对其经营效益有着较大的影响。公司此前也了解过基差点价等贸易方式,但综合考虑体量和专业程度后,还是倾向于以更稳定的价格拿货,而非自行判断最佳点价时机。月均结算价是期货合约每日结算价的平均数,变动相对较为平滑,与公司对长期采购的价格诉求较为契合,也为上游供应商所接受,以此结算有助于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生产成本。   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范敏看来,期货月均价源于公开、透明的期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由公开交易产生,具有公允、客观等特点。在当前化工品采购价格波动加剧的背景下,产业企业通过签订以月均价计价的现货贸易合同,能够充分利用月均价“少涨少跌,慢涨慢跌”的特点,熨平协议期间价格波动、稳定未来采销价格预期、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进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此外,据他介绍,月均价定价已在化工品、原油等大宗商品的国际贸易中得到了比较普遍的应用,多家境外交易所已经上市了基于现货指数和期货的月均价期货合约,为实体企业基于月均价定价的现货贸易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起,大商所通过官网对外发布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以及铁矿石这四个期货品种近月合约和主力合约的月均结算价,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多元的价格信息。在具体计算中,大商所采用期货合约每日结算价的平均值来计算月均结算价,给予最新交易日更高的权重,精确刻画出当月平均价格的走势。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期货合约月均价信息的发布,有助于构建多层次期货价格体系,能够为实体企业的持续生产经营提供相对平稳的阶段性价格参考,更好满足相关企业对贸易定价和风险管理的需求。目前,大商所正在此基础上探索以月均价结算的风险管理工具,以更好满足产业多样化、精细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助力相关产业稳健运行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