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严监严管是资本市场的主基调,这是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市场稳定的内在要求,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必然之举。当前,监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体系,盯住“关键人”“关键事”,执法更加严厉,违法成本更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系统查办相关案件逾700件,罚没款金额超过去年全年。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田轩认为,覆盖广、力度大、精准度提升是本轮从严监管的特点,违法违规者将面临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建议持续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管制度,让规则长出“牙齿”,形成监管合力,压实市场参与各方责任,使违法违规者“望而生畏”,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罚单数量多金额大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证监系统查办相关案件逾700件,涉及财务造假、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多种类型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款金额超过去年全年。   财务造假历来是证监会惩处的重点,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打击财务造假的政策“组合拳”力度不断加大。监管“长牙带刺”,意在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坚持一查到底,申报即担责,严惩欺诈发行,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如思创医惠(维权)在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罚款932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证监会从重查处,如证监会处罚鹏博士通过操控资产减值计提节奏虚增利润和资产的行为,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400万元。   在“追首恶”的同时,监管部门还“查帮凶”,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持续追责,不仅对机构和责任个人“双罚”,还对严重失职失责违法主体坚决给予“资格罚”。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因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有的券商从业人员因把关不严被暂停保荐资格。   “财产罚”与“资格罚”日趋常态化,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格局日渐成型。业内人士指出,从案件查办情况看,欺诈造假的上市公司只是少数。证券执法的目的,是识别和有力打击违法少数,促进资源向守法合规、经营规范的上市公司流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交易行为规范公平,市场才能内在稳定。证监会持续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零容忍”,今年下发的操纵类案件罚单中,有9份罚单的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年内处罚金额最高的是针对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刘某涛、娄某控制6个证券账户,影响新三板公司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并利用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交易,被证监会“没一罚三”,合计罚没3.35亿元。   制度篱笆持续扎紧   强监管不是严而无度,关键是通过依法有效监管,使市场各方各尽其责、各得其所,促进强本强基。今年以来,证监会考虑A股市场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实际,对股份减持、程序化交易、融券及时完善了制度规则和监管措施。   10月,《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实施,针对程序化交易在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报告管理、交易监管、系统安全、差异化收费等方面明确一系列要求,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管控好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5月,证监会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行为,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减持是股东权利,正常的减持无可厚非,但对违规减持、绕道减持,证监会坚决予以处理。近日证监会对新易盛、天顺股份(维权)2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违规减持立案调查,重申了从严惩处违规减持行为的监管信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6日,证监系统对违规减持合计开出约150张罚单,涉及违反承诺减持、超比例减持、减持未履行信披义务等行为,有些违规者被处以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的行政监管措施。   有法可依,有规则可循,违法违规就受罚,是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根本。在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看来,要持续惩治“关键少数”违规减持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让投资者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完善制度层面,田轩认为有必要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全方位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细化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则,明确交易行为合规标准,加强技术监控手段,实时监测市场异常交易行为;二是对融券业务进行更严格监管,研究优化融券机制;三是加强对大股东减持监管,防止大股东利用减持进行非法违规套利。   聚合力强化追责力度   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是守牢风险底线的重要保障。围绕这一目标,有关部门从提升监管科技化水平、突出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协同等方面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合力。   一方面,针对违法违规行为花样不断翻新的现状,证监会持续加大科技监管,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线索发现的敏感度和精准度,盯紧“关键人”“关键事”,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另一方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增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穿透力,强化准入、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的高效衔接,增强整体监管效能,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此外,还健全行政、刑事、民事全方面立体化追责力度,大幅提升违法成本,形成更强的监管约束力。   “全方位立体化追责机制不仅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以及中介机构,还包括了参与资本运作各个环节的人员,证监会、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能够全方位、广覆盖,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减少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则涛指出。   民事赔偿是立体化追责的关键一环,将显著提升违法成本。以近日的金通灵(维权)、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为例,这两起案件的民事赔偿诉求或从普通代表人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在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制度框架下,不仅会在民事责任上保护因被欺诈而受损的投资者利益,更重要的是对市场参与主体形成“莫造假,造假必重责”的威慑作用,这对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证监会相关人士指出,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