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9月30日,香雪制药(维权)(300147)公告,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062024028号、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062024029号)。公司及王永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永辉立案。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暂定在2024年10月1日之前买入香雪制药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已可准备发起索赔,建议投资者保持对调查进展的关注。(香雪制药维权入口)   除了香雪制药投资者索赔案已启动,慧辰股份(维权)(688500)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慧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年12月22日晚,慧辰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慧辰股份违法事实如下:   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股份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23年4月28日之前买入慧辰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慧辰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许峰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