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31日讯(记者 彭科峰)加快推进地方农信体系改革,刻不容缓。 12月31日上午,红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在当地媒体发布了启动组建红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公告。据悉,红河州13家农商行、农信社已经一致同意,将组建单一法人的红河农商银行。 又见“一市一行” 最年轻地市级农商行或将在云南问世 公告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监管部门关于推进组建红河州统一法人农商行的要求,云南蒙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农合机构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组建红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红河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议案,并形成了相应决议。 据了解,当地将在13家机构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红河农村商业银行。13家机构的所有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红河农村商业银行承继。此外,红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全权负责红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和开业的各项相关工作,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别对13家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和确认净资产,提出净资产分配方案并处置。 对于上述13家农合机构原由股东、股份的处置情况,红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指出,将采取自愿转换为红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自愿转让、自愿退股、清退等四种方式,对13家机构原股金进行处置。 年内新疆正大力推动农信改革“一市一行” 三家农商行均已开业 财联社记者查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暂未发现监管批准红河农村商业银行开始筹建的文件对外发布。不过,就红河州组建地市级单一法人农商行的改革路径来看,今年已有新疆多地、州正在推进“一市一行”,部分地市级农商银行已经开业。 具体来看,8月12日,新疆金融监管局发文称,同意筹建新疆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应严格履行相关要求及承诺事项,持续改善自身经营指标,确保股东资质符合要求。 10月23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披露,同意筹建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11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文称,同意筹建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家地市级农商银行均已经在年内开业。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12月27日,央行发布的2024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也对地方农信改革有相关阐述。央行指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各省(区)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改革模式和路径,推动改制后的省级机构规范履职,指导农村信用社坚守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优化股权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增强发展动能,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 目前,浙江、辽宁、山西、河南、广西、海南、四川、江西等省(区)改革方案已获批,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商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已挂牌成立。
发表评论
2024-12-31 23:34:33回复
2024-12-31 18:36:15回复
2024-12-31 15:25:30回复
2024-12-31 15:51:23回复
2024-12-31 15:02:25回复
2024-12-31 17:59:39回复
2024-12-31 21:21:59回复
2024-12-31 15:01:44回复
2024-12-31 21:00:31回复
2024-12-31 23:55:37回复
2024-12-31 21:24:38回复
2024-12-31 18:46:33回复
2024-12-31 15:14:58回复
2024-12-31 16:16:21回复
2024-12-31 21:53: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