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从被立案调查的缘由来看,上述131份公告中,有104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为79.38%。截至12月29日,已有32家被立案的上市公司或相关方收到监管罚单   本报记者 刘 欢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30日,年内共有114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131份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高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   “今年以来,监管政策趋严,特别是新‘国九条’发布后,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和规范的要求,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从被立案调查的缘由来看,上述131份公告中,有104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为79.38%。   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维权)”)为例,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3月13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实控人王泽龙立案。4月份,证监会对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并处以7250万元罚款。   截至12月29日,已有32家被立案的上市公司或相关方收到监管罚单,其中有23家上市公司违规原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成为被立案主因,说明部分上市公司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存在缺陷,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审核和发布流程,或者有意隐瞒重要信息以误导市场。同时,这也表明投资者对于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有更高的期待,监管机构也更加重视信息披露质量。”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占比高,不仅反映出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也揭示了部分企业在面对业绩压力时采取不当手段来掩盖真实财务状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对整个市场的信任度造成了负面影响。”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了上市公司外,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追责力度。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今年已有68份相关公告涉及公司实控人或董监高,立案原因主要涉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   例如,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长杜广真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杜广真予以立案。又如,思美传媒(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余丰慧表示,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掌握着公司的核心信息,若未能有效防止敏感信息的不当使用和传播,就会导致其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信息披露上存在严重问题,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股价。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旻昊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的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一是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内部人员特别是董监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流程和机制,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规范披露行为;三是强化内部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岗位,对信息披露进行内部审核和监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定期报告、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互动性;五是严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