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11月8日电(记者董道勇、刘玉龙)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对此,中证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宏胜表示,此次置换方案给出了明确的置换规模、进度安排和相关制度安排,可有效缓解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轻付息负担,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保运行、保民生和促发展。同时,这一举措为相关经营主体给出了明确的政策预期,有助于稳定和增强市场信心。 “此次全国人大批准增加6万亿地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潘宏胜表示,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地方财政收支压力明显加大,地方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问题受到社会很大的关注。此次置换是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潘宏胜表示,过去10多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从显性到隐性、从应急到常态化监督、从分散到统一,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总体上逐步完善。此次置换在有序化解存量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为优化地方债务结构提供必要空间的同时,更需要继续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狠抓债务监测、预算约束、监管问责等重点环节,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从根本上提高政府债务可持续的能力和制度保障。 如何看待下一阶段积极财政政策的发力方向和预期效果?潘宏胜认为,总体看,目前的积极财政政策呈现明显加力和更加给力的特点。此次置换近三年安排8.4万亿元地方化债资源,问题导向明确,体现了明显加力。同时,税收及专项债券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增量财政政策即将推出,2025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有望在扩大专项债发行和投向、超长期国债支持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等重点领域等方面持续加力发力,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重要作用将更加凸显,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基础。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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