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消息,近日上海证监局公告称,对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然股份”或“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张新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该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前履行承诺。   具体来看,张新宇作为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然股份”或“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在2023年卓然股份定向增发时,出具《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宇后续关于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的业务重组安排的承诺》,承诺2023年年底前转让或由卓然股份收购 Innovare KTI-Fired Heaters Co., Ltd.。   而张新宇未能在2023年年底前履行承诺,且履行期满前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违反承诺的行为。上海证监局现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大型炼油化工专用装备模块化、集成化制造的提供商,公司已形成集研发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智能运维、工程总包于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产品体系涵盖石化专用设备、炼油专用设备和其他产品及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完成了“炼化一体化”全覆盖,可实现相关炼油化工专用设备的“一站式”工厂化生产。   业绩方面,卓然股份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59亿元,同比减少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9.45万元,同比减少4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3628.13万元,同比减少39.19%;基本每股收益0.17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