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佳医疗总部设在中国珠海,在中国22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分公司。和佳医疗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拥有229项自主知识产权,300多位国内外医疗专家,为100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产品与解决方案,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引领医院实现能力建设跨越式发展。公司以肿瘤微创治疗设备及耗材、医用制氧机等医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为基础,为各级公立医院规划、设计、实施医用专业工程,打造肿瘤中心、介入中心、康复中心等重点临床学科,与央企、国企合作共同承接医院整体建设业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医院的硬件水平和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和佳医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若投资者因上述虚假记载受到损失的,有权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之诉,要求公司向投资者赔偿。   刘彦梅律师提醒,对于虚假陈述诉讼,并不是所有买过这只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020年1月7日至2022年4月19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4月2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和佳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和佳退维权入口)   需要注意的是,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虽然和佳退市,但投资者因上述虚假陈述行为仍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刘彦梅律师表示,证券虚假陈述诉讼已成为股民维护正当权益的一种有效救济手段,已有大量股民经通过法律手段挽回了自己的损失。但“不告不理”是民事索赔的原则,加之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过程较为漫长,过程艰辛,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务必保持耐心!(刘彦梅律师专栏)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系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曾代理多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维权)案件,成功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深得投资者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