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9月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维权)(002470)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了青岛中院的正式立案,目前已完成立案阶段工作,正在等待下一步开庭安排。(许峰律师专栏)   值得注意的是,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过多次两审胜诉先例及获赔到位。目前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投资者还可起诉,但诉讼时效也仅剩下五个月左右,很快将过期,提醒投资者注意。   金正大于2022年1月19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正大违法事实如下:(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生效判决,在2016年3月28日到2019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金正大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金正大维权入口)   除了金正大投资者索赔案获得立案,9月2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普利制药(维权)(300630)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4年4月16日晚,普利制药公告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7日之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普利制药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