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10日丨正乾金融控股(01152.HK)公告,公司收到一份由代表承兑票据持有人行事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327(4)(a)条发出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期起计三星期内支付公司向承兑票据持有人发行承兑票据本金额连同应计利息20,316,438港元,否则承兑票据持有人可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董事会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寻求法律意见,并评估法定要求偿债书的影响。此外,公司将继续与承兑票据持有人及集团其他债权人磋商,探讨其他可能的还款方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