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罚款15万元;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氏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罚款20万元;   聂光辉(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2万元;   王兴楼(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氏支公司经理)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氏支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