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14万元。   王潞宁(农银人寿晋城中支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