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存在五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业务及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不足,二是违规开展基金销售以外的业务,三是设立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且自《销售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未完成整改;四是变相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未严格执行私募产品准入流程;五是针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不当激励、部分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材料、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缺失。 深圳证监局表示,依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决定对众禄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指出,薛峰作为众禄基金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依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薛峰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众禄基金官网显示,公司于1999年成立,是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中国首家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为主体的挂牌公司。
发表评论
2024-12-20 21:11:38回复
2024-12-21 01:35:07回复
2024-12-20 23:02:55回复
2024-12-20 23:24:59回复
2024-12-20 16:24:15回复
2024-12-20 22:43: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