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30日),高股息再度走强。聚焦“高股息+低估值”大盘蓝筹股的价值ETF(510030)开盘后一路震荡上行,盘中场内价格最高涨幅达到1.49%,截至收盘,涨1.39%。 成份股方面,汽车、交通运输、银行、能源等板块部分个股涨幅居前。截至收盘,上汽集团飙涨6.21%,中远海控大涨3.29%,新华保险、陕西煤业、光大银行等涨超2%,邮储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等多股涨超1%。截至收盘,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180价值指数60只成份股中有53只收红。 当前,从资金面、消息面及估值层面来看,180价值指数或迎来较好布局时机。 【主力资金加速涌入】 今日,180价值指数主要成份行业获主力资金大举流入。Wind数据显示,截至收盘,银行、非银行金融、电力设备及新能源板块获主力资金净流入额分别达到40.71亿元、34.06亿元、26.71亿元,均在30个中信一级行业中高居前5。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非银行金融、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均为180价值指数重要成份板块,按照中信一级行业分类,截至2024年11月末,权重占比分别为38.7%、20.3%、3.2%。 聚焦“高股息+低估值”大盘蓝筹股的价值ETF(510030)近日亦吸金不断。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个交易日(12月27日)收盘,价值ETF(510030)近60个交易日累计吸金额达到4910万元。 【国资委重磅发声】 12月27日,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四次专题推进会举行。国资委副主任苟坪在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各地、各中央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70%以上主体任务完成。苟坪针对找准优化改革方法的切入点提出了四个“更加”,即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进一步提升改革举措的整体效能;更加注重问题导向,以重点难点突破引领改革纵深推进;更加注重基层探索,充分激发基层改革的内生动力;更加注重狠抓落实,创新优化改革推进落实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包括24只“中字头”个股,央国企含量高,或将较大程度获益于中央企业改革的持续推进。 【180价值指数估值水平仍处合理区间】 从估值方面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上个交易日收盘,价值ETF(510030)标的指数180价值指数市净率为0.87倍,位于近10年来41.1%分位点的相对低位,中长期配置性价比凸显。 展望后市,申万宏源表示,预期一季度或没有重大下行风险,或仍可积极把握结构性机会。配置方面,春季结构性机会或呈现高股息搭台,主题活跃唱戏。一方面,高股息有机会,但还不是大级别行情。保险配置高股息是长期选择,但主导定价能力偏弱。坚守核心资产的资金,被高股息行情逼空的概率很小。 招商证券认为,综合考虑春节效应和业绩披露期效应,2025年1月中上旬,或还是应以偏蓝筹为主要关注的方向,随着越来越接近春节,可以逐渐关注偏成长、科技、小盘方向的股票。 价值投资,选择“价值”!价值ETF(510030)紧密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以上证180指数为样本空间,从中选取价值因子评分最高的60只股票作为样本股,覆盖24只“中字头”个股!上证180价值指数成份股均为“低估值+高股息”大盘蓝筹股,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板块龙头股,以及基建、资源等板块龙头股,成份股股息率高,在波动行情中具有较好的防御属性。 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近期市场波动可能较大,短期涨跌幅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投资可能产生亏损。请投资者务必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高度注意仓位和风险管理。 本文图片、数据来源于Wind、沪深交易所、华宝基金等,截至2024.12.30。风险提示:价值ETF被动跟踪上证180价值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2.6.28,发布日期为2009.1.9。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180价值指数近5个完整年度的涨跌幅为:2019年:19.49%;2020年:-3.17%;2021年:-3.37%;2022年:-11.74%,2023年:-4.13%。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华宝基金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价值ETF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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