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近日,浙江证监局公告称,对信质集团股东叶小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其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8月17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57万股,成交金额5769.82万元,并于2024年9月26日卖出公司股票4800股,成交金额57216元,2024年10月29日又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成交金额41250元。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叶小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信质集团主要从事各类电机核心零部件业务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汽车发电机定子及总成、汽车微特电机转子、电动自行车定子及总成、电梯曳引机定子、电动工具电机转子、VVT(汽车可变气门正时系统)、家电电机转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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