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红相股份(证券代码:300427)2023年5月11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4年2月27日,红相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1号)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查明,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公司的大股东和控制人杨保田、杨成, 父子累计套现约6.42亿元。    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2513万元;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其实施终身市场禁入;拟对其他8名责任人员根据知悉、参与程度和所起作用分别处以50万元至365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拟罚款总额达6556万元。    红相股份IPO保荐机构是长江证券,欺诈发行的保荐人是中投证券,2017年和2018年为该公司审计年报的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后为该公司审计年报的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红相股份长达6年财务造假, 连续5年公司年报均被审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作为保荐机构未能履行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作用,,中介机构未尽审慎义务和职责,违背诚信承诺,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难辞其咎。   目前厦门中院已经开始接受股民的立案申请,符合红相股份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是: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于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该股票并受到损失的。(以上为律师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ST红相维权入口)   (本文由广东巨龙律师事务所李鸿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李鸿杰律师曾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广东明珠(维权),索菱股份(维权),长园集团,同洲电子,金刚玻璃,北京文化(维权),华宇软件(维权),中公教育(维权),中天科技(维权),工大高新,奥瑞德,新疆浩源,航天通信,天润数娱,天马股份,赫美集团,柏堡龙,华讯方舟,西陇科学(维权),红相股份,保利联合(维权),深大通等等案件。)(李鸿杰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