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五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81.8万元。罚单信息显示具体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2.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 张某高(时任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部总经理)对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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