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4年12月上旬,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宜通世纪(维权)(300310)投资者索赔案再收到法院送达的部分测算报告,此举意味着案件进展又进一步,下一步或将进入调解或立案开庭等程序。(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10月,许峰律师再收到法院送达的部分调解书,投资者调解获赔。需要提示的是,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部分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案已有多次调解获赔到位,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宜通世纪违法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4月3日到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除了宜通世纪索赔案出现进展,红相股份(维权)(300427)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许峰律师代理的红相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3日晚,红相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欺诈发行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   (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18年3月30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红相股份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