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海伦哲(维权)(300201)投资者索赔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半个月左右倒计时,“过期作废”。(许峰律师专栏)   海伦哲2023年4月28日公告,海伦哲及杨娅等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公司原子公司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019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6.92亿元、利润总额2.89亿元,导致公司2016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详见公告)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6日到2021年10月26日之间买入海伦哲股票,并且在2021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在最后半个月内仍可发起索赔。   除了海伦哲索赔案倒计时,思美传媒(维权)(002712)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已有思美传媒投资者起诉后获得过胜诉判决,这是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的信息。   2024年1月19日晚,思美传媒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思美传媒违法事实如下:   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票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