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时间财经   12月27日,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获悉,因违规操作亲属证券账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前营业部员工韦振庚、何继兴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3万元罚款。同时,国海证券因相关管理问题被广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韦振庚于2010年至2024年4月期间在国海证券柳州潭中东路、北站路证券营业部工作。2010年9月至2024年4月23日期间,韦振庚使用营业部电脑、本人手机等设备,操作其姐姐“韦某静”的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及可转债,交易金额达1637.87万元,交易亏损77.08万元。   另一名当事人何继兴则在2012年9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在国海证券玉林北流市永安路、永丰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何继兴利用营业部电脑和个人手机,操作其配偶“吕某媛”的证券账户进行交易,交易金额460.98万元,亏损17.67万元。   广西证监局认定,上述两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违法行为,最终对韦振庚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何继兴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因上述员工违规事件反映出公司在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方面存在不足,广西证监局于12月19日向国海证券下发警示函。监管部门要求国海证券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加大人员违规问责力度,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